常見問答集

未受允准,招集軍隊,發給軍需或率帶軍隊者刑責?

  • 日期:112-05-22
  • 資料來源:花蓮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刑法第 157 條 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發布單位: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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