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刑責?

  • 日期:112-05-22
  • 資料來源:花蓮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刑法第 246 條 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
 


發布單位: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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