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民眾遭受網路霸凌危害時,立即自保作為如下:一、確定自己沒有回應或回復訊息,並回想自己在公共平臺留下哪些訊息。二、保留相關證據,先行備份霸凌資訊、網路頁面(例如不刪除訊息、留下影像紀錄、留意網路霸凌傳遞的網址)。三、更改隱私設定,確認自己可以避免繼續收到的方式(例如改變聯絡細節、封鎖對方的來信或離開聊天室)。四、向網路平臺業者反映。五、撥打iWIN熱線,檢舉網路霸凌。六、向警察機關報案。
發布單位: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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