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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將來升遷、進修管道有哪些?

  • 日期:112-05-22
  • 資料來源:花蓮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一、 警專畢業學生通過四等警察特考分發擔任警員職務後,除可依資績計分升任巡佐、警務佐、小隊長、偵查佐、派出所(副)所長等職務外,將來可選擇至警大或一般大學二技班、研究所碩(博)士班進修取得學位,或選擇參加考試院舉辦之三等警察特考、佐升正考試、訓練。
二、 此外,本署為提升現職巡佐之知能,設有巡佐班訓練,另為暢通基層警察升遷管道設有警佐班1類、2類、3類等考試,員警可以依據自身條件報考、進修,管道相當多元。


發布單位: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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