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警察人員退休後如何擔任「不老警師」?任期多久?能否兼任警察志工?

  • 日期:112-05-22
  • 資料來源:花蓮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一、 退休警察人員具備警察勤(業)務、刑案偵辦專長者,可以自薦或推薦之方式,向各警察機關申請加入「不老警師」諮詢顧問,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聘為「不老警師」。
二、 經審查通過者以正式聘書聘任,每聘任期2年,並得續聘。
三、 「不老警師」得兼任警察志工;未兼任警察志工者,各警察機關得視經費狀況為其辦理意外保險。


發布單位:資訊科

聯絡人:

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