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自行車加設防竊辨識碼服務對象為何?需要準備什麼申請文件?

  • 日期:112-05-22
  • 資料來源:花蓮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一、加設防竊辨識碼服務對象
(一)已有車身號碼之自行車車主
國內知名之自行車製造廠商(如:捷安特、美利達、功學社…等)生產之自行車,出廠前即於自行車金屬車架上(五通或前叉處)刻印專屬之車身號碼,可藉此車身號碼辨識車主,將其建檔列管。
(二)無車身號碼之自行車車主
查無車身號碼之自行車則配與防竊編碼貼紙,每輛自行車配發1組(含logo貼紙及防竊編碼貼紙各1張),每組貼紙均有不同之流水編碼,作為辨明車主身分之用,並加以建檔。
(三)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車主
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原則上優先以車身號碼登錄及建檔,無車身號碼之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比照無車身號碼之自行車,輔以防竊編碼貼紙或烙碼之方式辦理。
二、申請需備文件
(ㄧ)車主需攜帶個人身分證、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購買證明等相關佐證文件;若無購買證明,則車主需在登記申請表上簽名,以示負責(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將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二)申請人未滿18歳,須由家長或學校師長陪同辦理。


發布單位:資訊科

聯絡人:

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