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若認為某警察機關之員警違法執行公務而致權利受損時,應向何機關詢問或請求國家賠償?

  • 日期:112-05-22
  • 資料來源:花蓮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2日


依「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故應向該違法執行公務員警所屬之警察機關詢問或請求國家賠償。


發布單位:資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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