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2年05月21日
一、大多數慣竊都會有備而來,作案時習慣穿戴手套,但有可能因為天氣炎熱或翻搜東西方便等因素,會暫時脫掉手套。只要歹徒稍有疏忽,警方勘察採證人員還是有機會採集到歹徒指紋。
二、刑案現場跡證除了指紋之外,勘察採證諸如菸蒂、檳榔渣、血跡或汗斑等生物性跡證,採集後以進行DNA比對。此外,鞋印、足跡及工具痕跡等跡證,一樣可以做為破案線索。
發布單位:資訊科
聯絡人:管理員
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