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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犯過罪,服過刑的民眾,警察能否到其家裡查訪?

  • 日期:112-05-21
  • 資料來源:資訊科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1日


對於曾犯殺人、強盜、毒品、槍砲等重大犯罪者,以及流氓,警察可以到其住所實施查訪,但以刑執行完畢、感訓處分執行完畢、流氓輔導期滿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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