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針對紅線違規停車之自小客車,如人在車上,是否屬於違規?

  • 日期:112-05-21
  • 資料來源:資訊科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1日


一、車輛臨時停車之位置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駕駛人雖於車上,仍屬違規行為,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舉發(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倘駕駛人不在車上,已屬「停車」之行為,則依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舉發。

二、另車輛臨時停車或停車,如係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且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得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駕駛汽車因緊急救護傷患或接受身心障礙者上、下車,致違反本條例規定)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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