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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於當事人營業處所內進行合法搜索或在警察機關接受偵訊時,當事人可否自行錄影、錄音?

  • 日期:112-05-21
  • 資料來源:資訊科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1日


基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1項「偵查不公開原則」、第124條搜索應保守秘密,員警應全程錄影、錄音,如未全程錄影、錄音,當事人可以向警方請求加以全程錄影、錄音。如警方未全程錄影、錄音,當事人有權力於事後向檢察官提出告訴、告發,或調閱錄影、錄音內容。所以員警可限制當事人不得自行全程錄影、錄音,以免偵查秘密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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