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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於網路利用BT程式下載著作權程式檔案是否會違法?

  • 日期:112-05-21
  • 資料來源:資訊科

發布日期:112年05月21日


一、要了解利用BT程式下載檔案是否會違法,首先,要先釐清BT程式的功能及運作模式:

(一)BT程式功能:BT軟體是以P2P的方式(原文是Peer-to-Peer,中文翻作「點對點」)進行網路資料的傳輸,要使用P2P的功能,首先您必須要先取得欲下載檔案之torrent(俗稱種子)文件,Torrent文件就是告知BT程式,檔案的存放位置,用戶端之網路,欲至何處連結下載。

(二)BT運作模式:基於P2P的共享精神,當您從其他使用者的電腦下載檔案的同時,其他的使用者也會從您的電腦中下載他們所需的檔案,意即下載檔案時亦在上傳檔案,用戶是同時扮演了下載者與分享者二個角色,因此下載該檔案的人越多,下載速度就越快,且下載完成後本機就成為種子提供檔案供他人下載。

二、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三、著作權法第91-1條: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金。

四、檔案分享是目前P2P最主要的一種應用,目前美國的八大影片公司、臺灣的BSA商業軟體聯盟、臺灣的IFPI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等機構對其所屬成員的著作權很重視,而且警方加強取締,故請勿下載非法檔案以免官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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