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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東部賞花遺失側背包玉警透過小黃卡聯繫認領

  • 日期:112-09-23
  • 資料來源:玉里分局

發布日期:112年09月23日


錢財雖說是身外之物,它並非萬能,但沒有卻萬萬不能,民眾外出遊玩時,若不慎遺失錢財,將影響遊玩的興致;而警察三大工作中,為民服務最能貼近民眾,並站在人民的處境排除困境,當民眾遇到困難時,員警皆會竭盡所能的協助排除萬難。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竹田派出所警員江O暶,日前執行六十石山花季勤務,約莫中午時分,民力人員前來警察服務站向江員表示在流動廁所內撿到一只側背包,因擔心遺失背包的民眾會著急不已,江員立即受理並將背包打開來檢視,經確認裡頭有一把鑰匙、施打疫苗小黃卡及其他相關個人物品,並無直接的身分證明文件可供查證,僅能透過小黃卡上的個資來作查詢,於是江員聯繫所內值班人員協助,順利聯絡上失主林民,渠向警方表示,自己與家人遠至花蓮旅遊,下山後才發現自己遺失背包,正為了背包的事情悶悶不樂時,接到警方的電話,瞬間不愉悅的心情也隨風散去,過了片刻,失主的2名女兒也前來認領遺失的背包,並對東部警察積極服務態度讚譽有佳。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江員主動積極,透過背包內所留下的線索順利將遺失物返還失主手上,堪稱同仁榜樣,另外也個人的財務應妥善保管,才能維護自身的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玉里分局

聯絡人:陳震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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