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1年10月07日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影片
一、為避免民眾及新住民因不諳法令而誤觸法規,移民署業於111年新製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30秒影片1支(中越字幕),宣導內容如下:(一)不可公司經營。(二)不可刊登廣告,違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鍰。(三)不可要求或期約報酬,違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二、影片連結網址:111年移民署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SKnSmapZ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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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新城分局
聯絡人:盧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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